香港IPO改革尘埃落定 政策未有实质变动
发布时间:2017-11-16
摘要: 经历逾一年的讨论之后,香港上市政策改革尘埃落定,相关制度仅有微调,未有实质性变动。 9月15日,香港证监会(SFC)和港交所联合发布上市监管的咨询总结。制度主要变动是,在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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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历逾一年的讨论之后,香港上市政策改革尘埃落定,相关制度仅有微调,未有实质性变动。

      9月15日,香港证监会(SFC)和港交所联合发布上市监管的咨询总结。制度主要变动是,在港交所下设上市政策委员会。港交所和SFC将各派出6名工作人员,担任该委员会成员,其职责包括建议、咨询以及督导上市政策。

      在市场的反对声中,设置市场监督委员会的建议被否决。该机构曾被诟病,将令SFC的权利延伸至IPO申请的每个环节,令其权利无法得到制衡。

      此外,根据改革结论,港交所旗下的上市委员会将继续负责上市申请的前线审批。该机构由28名成员组成,他们是来自金融、会计、法律、上市公司等不同领域的知名人士。

       三监管机构首次同台联合宣布改革结果

      9月15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SFC和港交所的主要管理层,在香港政府总部大楼,联合宣布本轮改革结论。这是三家机构首次同台,宣布市场咨询结论。

      “监管架构不会是市场的障碍,原有的工具还在那里,只是调整了用法。市场质量必要提高,这需要上市前把关和上市后监管,但不能把市场关了来杜绝问题。市场质量必须提升,努力需要SFC、港交所和市场一起。”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评论IPO政策改革时说。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表示,IPO改革的课题复杂,透过本次检讨看到市场运作情况的复杂性,最终改革的结论是由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SFC和港交所,三个机构结合不同意见讨论后,达成的共识,这个方向将有益于香港未来的发展。

      SFC主席唐家成表示,改革完成后,SFC和港交所的角色变得更清晰,港交所主要执行上市规则,而SFC则执行监管规则。港交所主席周松岗认为,透过上市政策委员会这个平台,未来有不同意见发生时,SFC和港交所可以在一起讲清楚,双方目标相同。

      IPO改革仅微调SFC否认让步

      本轮香港IPO制度改革始于近几年外界对香港市场质量的质疑和批判。

      近几年,质素参差不齐的内地民营企业成为香港IPO市场的主力。不少公司上市后出现业绩大幅下滑,催生做假账、操纵股价、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也令壳公司在混乱中“大行其道”,损害了投资人利益的同时,也令外界质疑香港的上市制度。

      此背景之下,2016年6月17日,SFC和港交所联合发布,改革现行上市监管决策和管制架构的咨询文件。

      当时咨询文件提出的改革重点是设立上市政策委员会和上市监管委员会,前者负责上市政策相关工作的制定,后者则重点处理有争议性的上市申请,两个委员会的成员由相等数目的SFC和港交所成员担任。

      咨询文件一经公布,引发不少金融界质疑。例如,上市监管委员将令SFC的权利渗透至IPO申请的每个环节,SFC监管权利的无限延伸、缺乏制衡,将破坏香港金融市场的生态,影响整个市场的活跃度,而过于严格的上市制度,将降低香港作为上市地的吸引力,是开倒车。

      在市场的反对声中,最终上市监管委员会被否决,仅设置了上市政策委员会。有市场人士认为,这当中SFC做出了让步。

      对此,唐家成表示,SFC并不存在让步,SFC和港交所有不同的角色,不同的权利,现在的结论是成功的结果,双方携手合作的精神最重要。他补充指,香港政府新成立的政府金融领导委员会,将是未来讨论影响大方向的平台,SFC和港交所都会参与。

      李小加说,港交所和SFC的关系并非对立,双方并无利益冲突,也没有输赢的问题,日后上市政策委员会将讨论大方向的政策,虽然双方从不同的出发点出发,但香港是法制社会,都要尊重自由的市场和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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